关于申报湖南省第16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5-20来源: 访问次数:0 分享: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社科专家学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更好地发挥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的导向示范作用和良好社会效益,在创新发展中推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走向繁荣,省社科规划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16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学术著作;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重大创新意义的著作;湖湘文化特色显著和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高质量学术著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著作和其他已接受各类出版资助补贴的著作,以及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论文汇编类著作,不列入本届资助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学术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论导向,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创新价值。

2、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存在任何著作权争议。

3、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1部著作。

4、为加强青年社科研究人才的培养工作,对39岁以下青年作者(1972年5月30日后出生)撰写的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实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三、资助方式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术著作,组织专家学者进行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学术著作报请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湖南社科规划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即予资助。

2、经评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如在省内出版,该著作列入湖南出版集团出版计划,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如在省外出版,限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等有较高知名度的出版社出版。著作出版前,由受资助人与省社科规划办签署出版协议,出版经费先由受资助人垫付,待著作出版后,再由省社科规划办将资助经费拨付给受资助人(受资助人凭出版发票到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相关手续)。

3、每本优秀社科学术著作资助经费2万元。

4、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资助著作,该社向作者赠送50本书,资助出版著作不付稿酬。

四、申报时间

2011年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2份,著作书稿(打印稿)1份。书稿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备存底稿。

2、申报书请在湖南省社科规划网(http://sk.rednet.cn)资料下载栏或本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