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工作能力,全面检查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严谨的工作态度,求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的思维方式,独立的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保证这一教学环节的质量,修订本规范。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 组织机构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章制度;
2.审核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3.审核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4.组织审核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汇总课题;
5.抽查学生开题报告和教师评语;
6.组织并参与中期检查、答辩检查;
7.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8.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学院职责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各自专业特点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2.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初步审查学生是否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并将审查结果报教务处;
4.组织审查教师资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文科最多不超过15人,理工科不超过10人,各单位可制定相应职称所带学生人数,超出此范围的应先报教务处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对不合格的课题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到教研室;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汇总检查结果接受教务处组织的中期检查;
7.设立本单位答辩委员会,5月下旬组织各专业的毕业答辩;
8.制定符合相应专业的答辩细则、评分标准等;
9.分专业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交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10.评选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研室职责
1.贯彻执行校、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工作规定;
2.组织教师自己提出课题,或教师和学生沟通后确定课题,并对课题进行初步审核;
3.组织进行学生开题报告审查及中期检查,将各指导教师所带学生的工作进度汇总报所在单位;
4.为学生的实验、设计及教师指导提供必要条件;
5.组织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
6.推荐参评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条 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并具有中级或以上的职称。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须更换的,应办理有关手续,并由所在教研室委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替。
主要职责如下:
1.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9月份从网上提交课题及任务要求,供课题审查和学生选择;
2.指导学生选题,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
3.组织和参与学生的课题调研和实习,审查学生的开题报告,并写出审查意见;
4.抓好设计或实验研究方案的选择、设计方法、理论分析等关键环节指导;
5.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答疑,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10周(含)前完成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的修改,并将所指导学生工作进度报教研室;
6.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对不合要求的可报学院作推迟答辩处理;
7.评定成绩交学院,并从网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8.毕业设计(论文)因特殊原因需要中期检查前更换课题的,应报经所在学院教研室主任批准、学校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在网上进行修改、学院审核;中期检查后不能更换课题。
第四条 学生的资格和要求
学生资格:原则上完成前三年(五年制的前四年)学分要求的学生,或经批准可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学生。
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选定课题和指导教师,或自拟课题。自拟课题必须先与指导教师沟通并经学院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在网上申报,学生再行选题;
2.在和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服从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指导并尊重指导教师;
3.可在教师的协助下进行毕业实习,进行课题调研、收集文献资料、编写开题报告供审查,所有学生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4周(含)前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供审查,第9周(含)前完成论文初稿;
4.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必要的设计、实验、研究任务;
5.应独立撰写论文、完成设计、参加答辩;
6.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设计(论文)或劳动成果,否则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7.未能按时完成或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可被推迟答辩时,学生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再由学院组织答辩。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制定
第五条 课题类型
根据我校专业情况,可分为设计和论文两大类。
第六条 课题的制定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能体现本专业基本内容,同时有利于运用多学科理论和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研究能力与创新能力;
2.结合生产、科研和社会实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3.具有独立性、新颖性和创造性,一般一人一题,不要重复往届课题和别人已完成的课题;
4.题目大小适中,难易适度,学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5.理工科应以工程设计类和自然科学研究类课题为主,不应撰写文献综述类课题;文科应以社会科学研究类课题为主;艺术专业应尽量以设计类为主。
第四章 课题调研及开题报告(或研究提纲)
第七条 调研目的
课题选定后,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学生进行课题调研,收集与课题有关资料,让学生了解课题研究对象及生产、经济、管理和科研等实际情况,同时培养学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第八条 调研方法
采用实地考察(毕业实习、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现场资料、文献资料)二者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导教师一般应参与学生的实地考察。
第九条 开题报告(或研究提纲)
开题报告(或研究提纲)由学生编写,是调研工作结束后,学生完成课题的思路,包括课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同类课题概况与综述;实验、研究和设计方案;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第十条 开题报告(研究提纲)审定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后,教研室必须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实验和设计、研究阶段。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方案实施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完成课题的工作内容
(一)设计类,需完成设计说明书编写和图纸绘制
1.编写设计说明书,包含如下内容:
①设计任务书和设计依据,即课题来源;
②设计方案(工艺方案)选择;
③设计计算;
④计算数据、调查数据的处理与分析,数据必须真实可信,并应将此数据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
⑤设计参数确认;
⑥技术经济分析;
⑦相当于中文200字的外文摘要;
2.工程图纸绘制:
①部分图纸可按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要求绘制,如总平面图,设备总装图(总布置图),工艺布置图等;
②部分图纸按施工详图要求绘制,如土木工程的结构构件施工详图,节点构造、大样等,机械类专业的零件图等;
③绘图必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鼓励学生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图;
④图纸可交电子文档(手绘图纸最好扫描或用数码照片)给学校备查。
(二)论文类
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论文为主,应完成如下一些内容:
1.分析课题的目的、意义及先进性、新颖性;
2.实验研究方案的选择和实验方法设计;
3.实验过程(社会调研)原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要求数据真实可信,并将此数据作为成绩评定依据之一;
4.结论及分析;
5.论文必须写有相当于中文300字的外文摘要,引用中、外文文献资料20篇以上;
6.论文字数要求达8000字以上。
完成后的设计(论文)需构成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图纸(手绘图的扫描或数码照片)、表格应出现在电子文档相应的位置。纸质文档应包括材料:诚信声明、任务书指导书、开题报告、实验实习报告、中期检查表、正文(含相应的图纸和表格)、查重结果报告、评阅材料、相关制品或产品查验报告等。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答辩工作组织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及评定的成绩;
各专业由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员4至5人,负责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学生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 答辩程序
1.在答辩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都必须参加学校指定的论文检测系统的“查重”检测(个别因专业性质不适合查重检测的,要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只有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才可以进入答辩程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分别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并给出评定;
2.答辩时,学生对设计(论文)作扼要介绍,可演示的课题,一定要用多媒体加以演示;
3.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答辩过程每个学生控制在约15分钟左右;
4.答辩工作一般在5月下旬完成;
5.首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5-7天的时间修改后,学院可根据情况组织二次答辩。
第十四条 成绩评定
1.评定方法
成绩评分构成:指导老师评分占40%,答辩教师(评阅人)评分占30%,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评分占30%。
2.评分等级
成绩评分采用五级计分方法,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等级控制在15%以内,良好等级控制在45%以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范于2017年11月3日经专题会议审定通过,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南林发〔2008〕8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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