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我院评优评奖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手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个人、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方案》,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测评的分数结构
综合测评分数由德育素质分(100 分)、智育素质分(100 分)、体育素质分(50 分)、美育素质分(50 分)、劳动素质分(50 分)五部分组成。
参评奖学金综合测评公式:
总分数=学业成绩平均分×80% +综合测评分数×20%
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公式:
总分数=学业成绩平均分×50% +综合测评分数×50%
二、测评小组
学院:由院党委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组成。
班级: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其他 4 名学生代表(不得全部为班委)。
三、评比步骤
(一)班级内部由班长牵头组成测评小组。
(二)个人总结文档(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上交给班级测评小组:每个学生根据参评学年进行自我总结,包含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得分情况,其中综合测评加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三)评分:
1、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对照评分量化表审核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得分情况,审核内容包括加分项是否有证明材料,分数是否有误,有错误及时修正,修正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2、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以教务系统导出的参评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为准,审核每位同学提交的学业成绩,有错误及时修正,修正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3、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将确认无误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分数按照参评奖项公式要求计算出总分数排序,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 2 天。
4、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奖评优结果以班级为单位(要求测评小组成员签名)及时上报到经济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进行汇总。
5、学生会学习部进行复查后将汇总好的各项评奖评优名单上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在学工网公示 3 天。
6、同一评选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陶铸奖学金、校奖学金、金龙鱼奖学金等奖学金类评选,不同时获评。
四、要求
为了较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及班干部,学生会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志记录,以便当同学发现问题提出质疑时,有据可依,及时证实或纠正。
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计算从大一入学开始至参评年度学院举行国奖答辩前截止;
其他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综合测评分数计算的参与时间仅限参评年度(上一年度的 9 月 1 日至参评当年的 8 月 31 日,例如:2022 年秋季学期评奖评优材料有效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凡未开展综合测评的班级不准参加年度评优;凡未参加班里综合测评的学生,不得参加各项评优。
各类竞赛,团队项目如多人署名,排名分先后,本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排名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该项目分值/人数;未说明排名是否分先后的比赛一律按照前者计分。
评奖评优过程中遇到异议,通过班级测评小组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和测评小组成员一起到学工办说明情况。
学院于 2022 年 9 月修订此方案细则,公示后生效。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二二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