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方案

发表时间:2023-03-27来源: 访问次数:0 分享: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为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时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2、成立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纪检委员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3、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20200应用经济学 

346 

48 

72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346

48 

72 

095138农村发展(专业学位) 

265 

33 

5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控制线总分下降30分,单科下降10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对于在2023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8)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 

  3、复试费交纳 

  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湖南非税”,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在线缴费”,点击“教育缴费”进入登录界面,地区选择“湖南省本级”,学校选择“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缴费类别选择“报名考试费”,号码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输入学生身份证件号、姓名,点击“查询”后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 朱老师)。 

  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无法通过微信平台缴费的考生,请于工作日到学校崇德楼三楼计划财务处收费科刷银联卡交纳复试费。 

  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交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院分批次安排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经济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进行应用经济学专业的调剂,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经济学院网站。 

  1、复试要求 

  遵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2、复试时间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学院在327-428日完成复试。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27-44日,具体安排为:331日下午进行笔试,41日、42日进行面试。 

  应用经济学调剂复试在46日之后进行,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 

  1)笔试(闭卷考试) 

  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和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 

  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时间与地点安排(一志愿上线考生) 

  表一 2023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笔试安排表 

学科、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应用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33115:00-16:30 

诚意楼105 

金融 

宏观经济学 

农村发展全日制

农村经济学 

诚意楼107108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诚意楼402 

农村发展 

(同等学力)加试 

统计学、 

西方经济学 

33117:00-20:00 

博文楼北1305 

  表二 2023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面试安排表 

学科、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应用经济学 

金融专硕 

41 830-1130 

    1430-1730 

博文楼北1305 

农村发展1组

41 830-1130 

    1430-1730 

42 830-1130 

    1430-1730 

博文楼南1304 

农村发展2组

41 830-1130 

    1430-1730 

42 830-1130 

    1430-1730 

博文楼南1306 

  具体分组以qq群发布信息为准

   五、调剂 

  我院今年只有应用经济学专业接受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公告。 

  六、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综合计算。 

  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 

  复试加权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 

  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 

  3、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 

  七、体检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可以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也可以选择在我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自备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费标准:85/人),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林科大桥西)。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八、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 

  7、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8、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9、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十、联系及申诉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5681313 

  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申诉电话:0731-85681373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5623266,电子邮箱:csufty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硕士招生)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623108,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202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