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听课、看课制度

发表时间:2017-03-15来源: 访问次数:0 分享:

  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课堂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决定实行听课、看课制度。 

  一、听课  

  (一)听课方式、任务 

  1.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组织集体听课、观摩听课等。原则上每次参与听课人数应不少于2人,并在听课后有评课环节。  

  2.适用人员:校级、处级领导干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专任教师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3.听课任务:检查授课教师教学文件齐备情况和上课准备情况;了解授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和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满意情况;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价,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情况;了解、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听课基本要求  

  1.听课人员佩带听课证,提前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场。 

  2.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提出反馈意见。对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必要时要与教师所在学院领导进行沟通交流。问题涉及到学校其他单位的,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相关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3.对于新开课的教师,专业负责人必须组织同行教师听课2次以上,以对教师进行指导帮助,保证新开课的教学质量;新开课教师每学期听本专业优秀教师上课2次以上,主动学习以提高教学能力。  

  4.支持和鼓励课程群内教师互相听课。教师互相听课目的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 

  5.要求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节次,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节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节次,其他职能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节次;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节次;其他同行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次。 

  二、看课  

  (一)看课方式、任务 

  1.看课方式:看课时一般不进入课堂,采用随机、随堂或视频的方式,主要从课堂纪律、教学状态、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观察。  

  2.适用人员:校级、处级领导干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 

  3. 看课任务:看课人员重点对授课教师教学态度、管控课堂情况、学生到课率、学习纪律以及教学设施等方面进行观察,做出记录和评价。 

  (二)看课基本要求  

  1.看课人员要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一般不进入课堂,在课堂外看课5分钟左右,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2.看课人员在看课过程中发现课堂纪律、教学状态、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存在明显问题时,应择时对该课程进行听课,以深入了解课堂教学真实状况;当发现教学设施及其他方面的问题时,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相关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3. 要求校级、处级领导干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每学期看课次数不少于2次。 

  三、听课与看课的组织管理  

  1. 教务处为听课人员提供统一的听课、看课记录本以及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帐号,供听课、看课使用。 

  2. 所听课程的选择包括:各学院安排的观摩教学课程;各学院或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建议的某些课程;根据课程表随机听课。 

  3. 听课、看课人员每次应详实填写记录本中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听课评价表》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看课记录表》,如有需要马上反馈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提交《听课评价表》《看课记录表》的复印件。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复印件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其他人员的复印件交学院。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听课、看课人员将记录本分别交至教务处、各学院,教务处、各学院及时对其内容进行统计、归纳、总结、分析,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听课评价结果可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在听课、看课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教师、优质课程等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并报学校加以推广;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问题严重的教师,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3月14日 

看课记录表.doc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听课评价表.docx